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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中國專利介紹
本介紹依据《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整理。是申請專利階段最基本要求。專利申請文件撰寫原則及申請被受理后的未盡事宜,應以《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為准。
一、申請專利類型:
在我國,專利分三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1.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构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适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与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二、申請專利所需文件及要求:
(一)請求書
請求書是申請人用以表達要求獲得專利的意愿的法律性文件,是專利局用來确定申請人申請專利類型的依据。申請人提交的請求書應使用專利局統一制訂的表格。請求書應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名稱或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的名稱;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含郵政編碼)以及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是指:
1.申請人的國籍;申請人是企業或其他組織的,為其總部所在地的國家。
2.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机构的應當注明的有關事項。申請人為兩人以上或單位申請,而未委托代理机构的,應當指定一名自然人為代表人,并注明聯系人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
3.分案專利申請(已駁回、撤回或視為撤回的申請,不能提出分案申請)類型應与原案申請一致,并注明原案申請號、申請日,否則,不按分案申請處理。要求本國优先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請求書中注明在先申請的申請國別、申請日、申請號,并應于在先申請日起一年內提交。
4.申請文件清單。
5.附加文件清單。
6.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7.确有特殊要求的其它事項。
(二)說明書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委托專利代理机构辦理的,可根据專利代理机构提供的《技術交底書》的要求,向專利代理机构提供技術資料,由專利代理机构撰寫說明書。參見《技術交底書》(>>>)
(三)權利要求書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据,說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專利保護的范圍。一般說來,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就盡可能寬,并經得起審查程序和其它程序的考驗。為此,可采用獨立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的撰寫方式。
(四)說明書附圖
說明書附圖是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必要文件。發明專利申請如有必要也應當提交附圖。附圖應當使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不得涂改或易被涂擦。參見《說明書附圖的繪制要求》(>>>)。
(五)說明書摘要及摘要附圖
發明、實用新型應當提交申請所公開內容概要的說明書摘要(限300字),有附圖的還應提交說明書摘要附圖。
(六)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提交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必要時應有簡要說明。參見《外觀設計制圖要求》(>>>)。
(七)專利代理委托書
專利申請委托專利代理机构的,還應提交《專利代理委托書》。參見《專利代理委托書》(>>>)
三、提交專利申請文件一式兩份,應當應用計算机打字或者印刷,并使用專利局統一制訂的表格。
四、申請文件的遞交
申請文件可以采用到專利局或專利局設在各地的代辦處辦理當面遞交或以郵寄方式寄交。
1.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文件的必須按照專利法的要求以挂號信函方式郵寄,保存好挂號憑証。以非挂號信函方式郵寄申請文件的,專利局將不予查詢。
2.以包裹形式郵寄申請文件的,專利局將不予受理。
3.根据細則第119條規定,以郵寄方式遞交專利申請的,每封挂號信函只能郵寄同一件專利申請的文件。
五、專利委托
由于各种專利事務的复雜性和重要性,例如,申請文件撰寫的好坏直接影響專利授權前景及技術方案能否得到有效保護,無效及訴訟程序中答辯直接影響專利權是否可以維持或專利侵權判定的結果等,這些都直接影響當事人的權利,因此,除非當事人自己對專利法及專利制度有較深入的了解,一般情況下這些事宜都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机构辦理。
委托專利代理机构辦理專利事宜時,一般須辦理以下手續:
一、簽定專利代理合同。用以明确委托關系及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二、提供有關申請信息。參見《專利申請指示函》。
三、提供《專利代理委托書》(>>>)。該委托書隨有關文件一起交給專利局。
四、提供詳細的技術資料及其它相關資料。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請依《技術交底書》(>>>)和《說明書附圖的繪制要求》(>>>)提供技術資料,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請依《外觀設計制圖要求》(>>>)提供照片或圖片。
五、支付相關費用。
其他相關鏈接:
申請專利所需文件 >>>
說明書附圖的繪制要求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制圖要求 >>>
技術交底書 >>>
專利申請相關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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