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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外专利介绍
申请国外专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但涉及各国专利法律制度,而且通常还需向外国专利局和律师支付可观的费用。因此,申请人大都希望以较少的花费取得在国际上尽可能的保护,因此,申请人应当就自己的专利申请战略作周密的计划和安排。一般说来,在确定是否向国外申请专利时,申请人需要考虑向哪些国家申请,申请类型以及所需费用等情况,以下资料供参考。
一、主要国家及地区专利制度概述
1、美国
美国专利制度保护发明专利、植物专利、设计专利和依法保护的发明。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主题相当于中国的发明,设计专利相当于中国的外观设计,植物专利是对植物品种的保护,而在中国,对植物品种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依法保护的发明仅用于公开发明内容,从而防止别人获得专利权对自己形成制约。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4年。美国的发明和设计专利均实行完全审查制。
2、加拿大
加拿大对发明和设计分别通过专利法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进行保护。其中发明保护期限为20年,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10年。
3、俄罗斯
俄罗斯专利法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经实质审查,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只经形式审查,期限为5年,可延长3年,而外观设计的期限为10年,可延长5年。
4、德国
德国对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通过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进行保护。专利实行实质审查,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不进行实质审查,保护期3年,通过续展最长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也不进行实质审查,保护期为10年,通过续展最长保护期为25年。
5、法国
法国对专利和实用新型分别给予保护,但均须经新颖性审查。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为6年。另外,法国也对工业品外观设计进行保护,保护期为25年,可续展25年,从而可使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长达50年。外观设计实行登记制。
6、英国
英国专利法对专利进行保护,实行全面审查,保护期限为20年,外观设计单独立法保护,实行注册制,期限为5年,可续展至15年。
7、日本
日本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单独立法给予保护。发明经实质审查,保护期限25年,实用新型实行登记制,保护期限6年,外观设计实行登记制,保护期限15年。
8、欧洲专利局
欧洲专利局是地区性专利组织,依欧州专利公约成立,其专利审查为全面审查制。依照公约授予的专利权在所有指定国家中生效,与指定的各成员国依国家法授予的专利权具有同等效力。其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20年。
二、 申请国外专利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任一成员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后,再向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时可以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可以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在此期间内有关该申请的任何公开或使用等,不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由于中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国申请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后,可以利用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向国外申请专利时要求优先权。
2、PCT途径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巴黎公约下的一个专门性条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管理。其成员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目前已达178个。按照PCT的规定,在任何一个PCT成员国提出的一项专利申请,可以视为在指定的其它成员国同时提出了申请。实现了一国申请,多国有效。PCT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进行受理、公布、检索和初审,国家阶段由具体的国家局进行审查和授权。一项PCT申请进入具体国家阶段的时间为自申请日起30个月内。这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国(一般为5个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很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并且有更多时间来考虑最终要进入哪些具体国家。
外观设计不适用PCT途径。
3、某些国家并非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能依其国家法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例如沙特阿拉伯。
三、 所需准备资料
向国外提出专利申请所需资料依不同国家要求而不同。一般说来如下资料是不可缺少的:
1、 专利申请指示函,写明申请名称、申请类型、申请国家等要求。
2、 在先申请的相关资料。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和摘要等。对于外观设计,包括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图片或照片,以及简要说明等。如果没有在先申请,则需首先撰写或组织包括上述内容的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或者通过PCT途径提出国际申请,在申请中同时指定中国。
3、 符合有关国家法律规定的委托书。在不少国家,委托书需要经公证或认证。
4、 向国外申请专利要求优先权的,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该文件由受理该专利申请的国家专利局作出。
5、 涉及新生物材料的发明申请,还需提供有关保藏单位出具的生物材料保藏证明和存在证明。
6、 在某些国家还需要提供声明文件、转让文件。
在各具体国家,还需依其法律规定提供所需的其它文件。
四、费用
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费用一般由目标国官费、目标国律师费及本国代理费三部分构成,PCT申请还另有国际阶段费用。为便于了解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费用,下面分别以一个发达国家(日本)和一个发展中国家(越南)为例,介绍其费用情况。
1、日本
发明申请官费约需1200美元(不包括附加费用,如权项的增加等,下同),国外律师费3500美元(含答复一次审查意见,每增加一次约需800-1000美元),另外还需支付各种杂费,总计大约5500美元。
实用新型申请官费约需500美元,申请代理费约需2500美元,另外还需支付各种杂费,总计3500美元。
外观设计申请官费约需300美元,申请代理费约需1600美元,另外还需支付各种杂费,总计2500美元。
2、 越南
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官费约需400美元(不包括附加费用,如权项的增加等,下同),国外律师费1200美元(含答复一次审查意见,每增加一次约需400美元),另外还需支付各种杂费,总计大约2000美元。
外观设计申请官费约需400美元,国外律师费约需1000美元,另外还需支付各种杂费,总计1800美元。
如果通过PCT途径提出国际专利申请,还需支付国际阶段的费用(官费)约10000元(对自然人)或20000元(对法人)。
对发明或实用新型来说,由于需将文字译成所在国官方语言,所以除上述费用外,一般还需另外支付翻译费用,翻译作业可由国外律师完成,也可在国内进行,具体数额依实际发生。本司的中译英费用标准为400元/千字。
代理一项国外申请,本所收取的费用为发明5000元,实用新型4000元,外观设计3000元,含杂费。不过如需本所撰写申请文件,还需另收撰写费。
其它发达国家所需费用可参照日本情况,发展中国家可参照越南情况。具体费用多少与目标国及其审查制度有关,也与申请类型及案情本身复杂程度有关。例如,发达国家的申请官费和律师费要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审批程序复杂和严格的国家比其它国家要高,发明专利要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费用高。具体案情复杂的专利技术由于代理人工作量较大,有些甚至要多次答复官方意见,该具体案子的最终费用当然也会明显增加。
五、其它事项
由于代理机构办理向国外申请时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并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做,所以一般应于提交日前一个月提供各种资料。具体申请问题,请与本司专利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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