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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知识产权成功案例宣传2:NBA商评委

     1998年10月21日,中山市小榄镇中艺电机厂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7类缝纫机电机上的“由字母‘NBA’及图组成”的商标(以下简称被异议商标)。随即,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001年8月16日,商标局做出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2001年9月14日,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2008年6月4日,商评委做出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针对上述裁定,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撤销商评委之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的裁定。 
    至此,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维护委托人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已坚持了十年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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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成功案例| 发布:天平专利商标| 查看: | 发表时间:201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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