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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出台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司法解释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

11月3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根据该司法解释,北京、上海、广州3个知识产权法院及其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将彻底实现民事和行政审判“二合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将实现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共8条,主要涉及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及审级关系,包括一审管辖、跨区域管辖、专属管辖、二审管辖、上诉管辖及未结案件处理等。司法解释中关于一审案件管辖具体内容包括:一是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为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二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三是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跨区域管辖是指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将管辖全省范围内的第一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第一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专属管辖是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专属管辖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类案件。

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组建完成,正式挂牌。据了解,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表决,任命宿迟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陈锦川、宋鱼水
为副院长,杜长辉为立案庭庭长、姜颖为审判第一庭庭长、张晓津为审判第二庭庭长、张晓霞为审监庭庭长,李燕蓉等18人为审判员。

据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集中目前北京市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专业人才,审理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上诉法院为北京高院。北京市各基层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也将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来源: CICN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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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知识产权资讯| 发布:天平专利商标| 查看: | 发表时间:20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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